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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汽车网 2022-02-07 汽车新闻 56 ℃
正文

  吴小姿的举报信

  举报人:吴小姿,女,1970年5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332525197005092122,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浙江省庆元县淤上乡涂坑村新村38号,现住丽水市莲都区后圃新村233号。

  被举报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叶建利(该局局长) 地址:紫金路36号

  2010年4月4日,我因劝导赵学林文明行驶无果,反被其两夫妻殴打,过了个把小时,赵学林、雷春英及其儿子和两名妇女,都是雷春英亲戚,5人一起把我围殴致轻伤(我的询问笔录也可以证实有5个人打我)。莲都公安只把雷春英一人移送检察机关,后经两次退侦,才把赵学林追加上去,后莲都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1)丽莲刑初字第99号,从判决书可以看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责任人],其余三个刑事责任人未被依法追究,(他们没有付给我一块钱的医药费,赵学林和雷春英还多次威胁我说:“要杀你全家。”我被打伤后,落下了脑外伤后遗症,这些年一直吃药,医生建议我还要再次住院治疗。直至2016年3月2日,其他三个刑事责任人之一名叫蓝建峰的被刑拘,是我和杨震宇所长看着他被押进看守所的,我还看了看守所的收押章。后他们又滥用职权把他取保候审)我为此上访了将近六年多,虽有政法部门上级领导很重视,但莲都公安至今未解决,而我反被相关警察和莲都公安分局雇来的黑社会成员从北京、上海、杭州的大街小巷暴力拉上车,塞车里殴打及威胁“要活埋我”各多次,然后押运回丽水关铁笼、铐手铐、捆绑、非法关押、非法拘禁数次及限制人身自由数月,遭相关民警暴力殴打多次。 2014年3月11日,我又被莲都公安非法拘禁、报复陷害获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2014)丽莲刑初字第583号](判决书其实就是非法拘禁、非法关押我的证据),受尽折磨、虐待、侮辱和痛苦的煎熬。在看守所里双手铐笼板、双脚戴脚铐,要我写歇访、歇诉协议,铐了一个半月,我还是不写,管监民警李丽干脆把我双手拉到背后铐笼板,又铐了六天六夜。最后拿掉的时候,因手铐没固定,动一下就紧,就因这六天六夜的手拉到背后铐更要命,手皮都粘到手铐上,血水直流。之后我的两肩膀就一直会麻麻的酸痛,到现在我的双手双脚静脉曲张很严重。洗衣服的时候,双手搓衣服都很痛。

  在我被关押期间,我老公被他们关了两次,还被打伤,两手被手铐铐起来吊空脚离地挂在那里十几个小时。我女儿刚好准备高考,他们经常叫我女儿到看守所劝我不要上访,我女儿每一次来都哭成泪人;我女儿到银行取钱,银行的人和外面的人合起来把我女儿的钱骗走,我已报案,但派出所没有立案。我女儿到省城去补习,他们派人跟踪监视我女儿,我女儿还是考上大学本科,我有女儿的平行志愿表可以证明,但他们没把我女儿的资料投档投上去,他们还说我女儿是政审没通过,所以没被录取。2015年8月21日,我弟弟病重,带他去北京看病,我买了火车票,派出所24小时轮流坐在我家门口。8月28日,我们在火车站候车厅,我被他们抬走拘留了8天,我弟弟被打成:第10根肋骨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头胪也被打伤。

  2013年,我第二个儿子幼升小不给读,花了我几万块钱,才给读。

  2015年10月14日,我最小的儿子放学回家,被电瓶车撞伤,我刚好在北京上访,报案也没人管,我有医院的病历和图片可以证明。

  2017年4月24日,我被一个骑电瓶车的男青年从人行道冲到非机动车道,左转逆向行驶,对着我骑得电瓶车猛撞,我人被震得向后摔到地上,我的车被撞散架了。

  以下是上访的经过和遭遇(简述)

  1、2012年3月15日我去省公安厅信访,被暴力带回,刘伟华、陈惠平打我,拘留10日。

  2、2012年9月11日我第一次去北京信访,14号在国家信访局门口排队被骗上车,一路上被黑社会暴力殴打,押运回丽水,连我要上厕所也不让上,只在路边解手,还要由两个男人左右各一个站着。

  3、2012年9月23号,我在丽水看了伤吃了药,胸口越来越痛,坐车想到上海去看伤在杭州气车南站被车站派出所拦住,后被岩泉派出所暴力带回。

  4、2012年9月27日,岩泉派出所非法限制着跟我去上海看伤痛,他们跟着去医院,还说给我付钱,结果就付了一个胸片的钱,别的什么钱都不付,还给医生脸看,我离开了他们,他们不同意,拉住我。我打了110到了上海斜土派出所,叶小平拍着桌子威胁我说:“你再去上访,你就要家破人亡。”半夜他们把我的手脚像捆粽子一样捆着抬上车,半路还给江剑波暴力殴打,回丽水关在刑事讯问室20几个时才让我回家。

  5、2012年10月29日,我在久敬庄被黑社会暴力拉上车殴打,后被关在一个农家院里又打我(那个黑监狱2013年北京警方已破获),半夜还打我。第二天,转了三辆车子后把我和丽水一访民押运回丽水,上车后一群人轮着暴力打我,丽水访民看见了。回丽水拘留10天,拘留期满出所被江剑波暴力揪着头发拖狗一样拖上车关在水东老乡政府一个星期,还说“要整死你,叫你在丽水呆不下去”,由陈勇根送被子,安排女协警轮流着看我。

  6、2013年3月16日,我第一次到马家楼接济中心去,浙江厅其它访民都被地方接走,而我无人问及,半夜被人拉到接济中心一楼围殴后暴力抬上车押运回丽水,拘留10天,在拘留所身上多处被打得疼痛吃不下饭,拘留10天回家左手臂还很痛,不敢抬起来,还有淤青未退,去医院就医,医生说是骨头被振所致。

  7、2013年8月10日我第二个小孩小学不给读,我气得带着三个小孩在北京流浪了一个月,我老公打电话来说现在说交“借读费”读。

  8、2014年1月份,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驻京办把我从平安里41号门口接上车说给我安排住处,上车后说;“送你去见毛 ”,我想他们说这话是想谋杀我,急忙在红绿灯停车时跳下了车,躲到地铁里面,之后一直不敢回家,在北京过年。

  9、2014年2月6日,岩泉派出所把我从马家楼接出,一路限制着我押运回丽水,拘留10日。我在拘留所昏死过去,上下门牙磕断了几个,上下10几个门牙全都隐裂,拘留所还让医院医生隐瞒事实。

  10、2014年2月28日我去北京市大兴法院开庭(前面2013年的非法拘禁案),在法院门口看见一男访民被绑架,我打了110,民警以目击证人为由把我们叫到了清源路派出所,可笑的是我们被关起来,他们打电话叫来莲都区公安分局驻京办,把我和男访民分别抬上车,后来在北京火车南站我被旅客救下,可行李、钱、身份证、吃的药全被抢走。

  11、2014年3月5日我去白塔寺大药房买药吃,下了120公交车,被一群人暴力绑架上车,押运回丽水,关在刑事讯问,岩泉派出所民警周少明威胁说要把我关进看守所,后来把我关进拘留所。

  12、2014年3月11日,我走出拘留所,在储存柜前拿行李,被一群人暴力抬上车,我砸了玻璃窗,跳下车,躲进拘留所,后来他们又把我暴力抬上车,刘王勇打了我,后把我送到莲都公安分局刑事讯问室,刘访贤又打我,后我被关进看守所。我说:我被你们非法拘禁还要关,我不进去。他们用约束带把我捆起来抬进监室,刘访贤还对着在押人员叫“你们好好的教教她”,话音刚落,就有一位贩毒犯来打我。

  13、2014年3月12日,刘访贤把我叫到民警办公室叫我签字,我不签字回监室他又在走道里打我,同天方庆看我捆着约束带,嘲笑我说“被捆狗一样”,还侮骂我说“你就是脱光衣服躺在路边我也不会操你”。 约束带捆了六天才给我解陈,之后就一直有人打我。折磨、侮辱、虐待和痛苦的煎熬使我吃不下饭,几次昏死过去。

  14、2014年5月13日晚我被很多个人打了之后还被拉到在看守所医务室做坐老虎凳,第二天下午他们请来被在押人投诉离职在家的民警李丽(我是后来才知道),我向医生要求打开老虎凳上厕所,李丽走进门就打我耳光,叫我拉身上,还来打我,把我头上砸了一个洞,缝了三针(是季丽英联系医生把我拉到丽水市中心医院的污物间里面缝针)。我已经写了“在丽水看守所遭非人折磨”上交相关部门。

  15、医院回来后李丽把我挂在笼板上也不给我做任何治疗,她叫人把两副手铐的一头铐在笼板的铁圈上,另一头铐住我的双手,双脚也被铐上,还放下狠话:“你不跟办案单位讲好,你就别想从笼板上下来,还说鸡可以下蛋,也可以拉屎,你要吃蛋还是要吃屎?”临走时还交代在押人员如果有巡警走过我会叫的话,可以用穿过的短裤和袜子塞我的嘴巴。有时候他们几天都不给我吃喝,给我吃的时候就和喂猪一样,猪怎么进食我就是怎么进食的(就给我一点菜汤加点饭,我要半俯着才能吃到一点,第二餐就把前一顿剩下的倒掉,碗都不洗就直接加进去。)有时候想喝点水也不给我喝,想要小便也不给我拿脸盆,还说要想喝水拉小便先跟警官商量好先,他们的意思是要叫我写歇访歇诉协议,还要写认罪书。就这样一天两天三天……我一直被铐着,双手被手铐夹得变成紫色,被羞辱、被殴打、被泼水(水泼我身上干了又泼,泼了又干)。6月5日省公安厅视察组来看守所视察,李丽把我手铐打开,想把我拉到医务室,在走道口碰到去厨房视察的视察组,又把我拉回24监室,叫我老实坐着,威胁我说等视察组走了要弄死我,她自己也坐在我身边。视察组走了我又被挂回笼板上,最后他们把我拉的大小便接来放在我的头左侧,以此来要挟我妥协。6月9日14点至15点之间,他们把我拉的大小便倒到我身上,还说是我自己泼掉的,李丽叫人拉起我脚铐中间的铁链,把我整个人倒挂悬着很长时间,怕把我弄死又叫人把我放下来按在笼板上,用毛巾捂住我的嘴巴,叫人用针扎我双脚腕内侧,扎的我鲜血直流,因血管被扎到,到现在我的左脚腕上还有针孔,之后便有工作人员拿着梯子进来维修监控。直到6月13日李丽才叫人打开手铐把我的双手从笼板上解开,但脚铐还带着,两幅手铐也还挂在笼板铁圈上,说给我考虑几天,如果考虑不好,还要把我铐回去,并说下一次铐回去不会像这次一样让我好过。6月17日她又因我进所时未拍照,又叫人把我铐回去,真的和前段时间不一样铐,把我双手拉到背后铐住,再用一副手铐的一头铐住笼板铁圈,另一头铐在我背后手铐的中间,我手上的手铐还没固定,一动就紧,我的双手又胀又烫又麻,直至整个人失去知觉,就这样三天三夜,我不能躺下睡觉,她又叫人把我像原先一样铐三天三夜,最后又把我双手拉到背后铐三天三夜,我多次昏死过去,手铐打开的时候,手腕上的皮都粘在手铐上,血水直流。脚铐还铐住,但我能下地走路,他们时不时来打我,7月2日几乎整个监室的人都来打我,把我打昏死过去。季丽英带着民警进来把我的手拉到背上铐着,我的脚已经被打的不会走路,几个小时过去所里有个领导才把我手铐打开,叫人查看我身上的伤势,我身上全是淤青,没一块肌肤是好的,并说季丽英怎么这样子?后来监室组长林丽向李丽说给我下地走路让我太好过了,他们把我又锁回去,但这次锁的是一只脚,还说是为了不让我被群殴。8月7日由于我经常昏死过去,他们给我抽血化验,验出电解质紊乱,才把我从笼板上放下来,也才叫他们不能再打我。

  16、后来,他们把我换到了22监室开始了精神折磨。他们不给我买东西吃,甚至连饭都不给我吃饱,监室里谁和我说话他们就针对谁,有人给我东西吃就要罚她两个星期不能买东西(已有几个人被他们罚了);我往举报箱里投举报他们残害我的举报信,他们就不给我纸和笔(我有几次就用红腐乳汁写举报信);叫我和智力有障碍的人吃住在一起;他们不让我洗澡,连卫生纸也不卖给我,我只好用旧毛巾,每上一次厕所洗一次;不让我睡觉,有时一个晚上好几次把我拉起来,以闷头睡觉为由让我戴了半个月的脚铐,不给我菜吃,我和他们理论,又给我戴了半个月脚铐,到最后把我送到监狱去也不让我跟家人见面,也没有事先通知我,我不走,他们叫武警把我架走。

  17、在金华监狱,他们以私藏违禁品为由把我关了60天禁闭(所谓的违禁品就是我从地上捡的两片松紧带,差不多两节手指长,因我棉鞋松紧带断掉了,我想捡来补鞋子的),受尽折磨,关得我双耳流脓,眼睛看不到,脚站不起来,才把我放出来。

  18、我出监狱才知道,他们在我被特权关押期间打我老公,关我老公,还把他两手铐起来悬空挂在那里十几个小时;在学校他们给我女儿制造压力,连我女儿去杭州补习也有人跟踪;我女儿去银行取钱,银行的工作人员和外面的人合起来骗我女儿的钱,我已报案,紫金派出所到现在也没有回复。在这种情况下我女儿还考上大学本科,但他们不给我女儿读书,说政审没通过。

  19、我出监狱得知我弟病重,回家打算凑钱给他看病。2015年8月21日,等我凑了点钱,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岩泉派出所叫人轮留着24小时,几个人坐在我家门口。我们拿着行李出发时,岩泉派出所把我们暴力控制在家里。以后一连几天我上街买菜,都有好几个人跟着,我弟一直叫痛,疼得整晚睡不着觉,28号我们拿着行李到丽水市火车站,买了车票,已过安检。在候车厅等车,我被一拥而入的特警暴力抬上车,被抬的同时看见张晓东(岩泉派出所民警)打我病重又残疾的弟弟,我被抬到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严刑铐打之后,才告诉我这里是白云派出所,又从后门暴力抬到拘留所,拘留8天(出拘留所才知道我弟弟被打伤,120送到丽水市人民医院扔在走道2个多小时,我小弟弟赶到医院交了钱才给检查治疗,我弟弟被打成肋骨骨折,胪骨骨裂被医院隐瞒,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住院治疗好转。民警把人打成这样,根本不当回事,我们到市公安局纪委举报,门卫说:“纪委领导全部疗养去了”。)

  20、2015年10月14日,我小的儿子才7岁,放学回家在路上被电瓶车撞摔倒在地,骑车的人逃走。我儿子回到家后叫痛,我老公把他衣服拉上去看,身上好几个地方淤青,我老公带他到医院拍了ct幸好骨头无大碍。我报警没有人管,还被骂说:“路上那么多人,我们怎么找得到人?”

  21、2015年10月28日,我在北京被戒严的民警送到了久敬庄后个把小时,岩泉派出所协警郑晓明带来黑社会把我暴力抬上车,掐我脖子,我都要断气了,又放掉,然后又继续,这样的折磨持续半个小时之久,还叫两个人踩我身上,之后我就一直咳嗽,一直咳了两个多小时。我要上厕所,他们不让上,天黑以后叫我下车在路边解决。我叫他们站远点背对着我,郑晓明叫黑社会打我,把我打摔在地还踢我,后押运回莲都公安刑事讯问室,关了十几个小时才让我回家。到现在我的头和脖子还很痛,有三次我的眼睛微细血管破裂(有医院的病历为证)。

  22、2015年11月4号莲都区公安局局长和几个人接见我,我要求依法追究围殴我的5人,要求他们抓人,局长说他们还要调查,之前每一次他们都以“人找不到”为由告终,这次他们给我一张“继续调查通知书”。

  23、2015年12月2号,我在北京市永定门长途汽车站,走出旅馆,被一群人暴力抬上车,押运回丽水。在路上,我要上厕所,一个男人暴力控制着我,一直压着我,从上一个服务区到下一个服务区,整整四十多公里的路程。

  24、2016年3月1日,我要求依法追究了六年之久的其余三个刑事责任人之一蓝健峰被刑拘,之后又被他们滥用职权取保候审。

  25、2016年5月1日晚上20点左右,我到北京市久敬庄服务接济中心,其他人都拿着馒头走了,我和我弟弟吴孔王被民警拦着不让走,用来登记的身份证也被扣押。之后就来了一大群人,暴力把我抬上一辆深蓝色别克车(车牌号:京pong36),把我残疾又身患重病的弟弟控制住。多天以后我才得知我弟弟那天被他们拉着脚拖狗一样拖,背后刮伤导致两个碗口大的糜烂创口;而我在车里遭受毒打,他们脱下脚上穿的鞋,多人轮流着不停地敲打我的头和背部,直至昏死过去,把我的嘴巴、手、脚、大腿、小腿用透明胶像捆粽子一样捆起来,他们也不给吃喝,也不让我上厕所;我双手被捆麻,动一下就往我手背上打几拳,直到杭州才给我松绑。我的双手被捆了又一直被打,肿得像红烧猪蹄,头皮伤掉一个多星期都不敢躺下去睡觉,脸上、背上、四肢都是不同大小面积的淤青,左眼底出血,我有医院病历和照片可以证实。这次殴打对我的伤害很大,直到现在我每一次夜里醒来都是头痛痛醒的,双手手背到现在还痛。

  26、2016年6月份,莲都公安指使在我家(丽水市海潮花园11幢2号1楼)边上开设赌场的人跟踪、辱骂、挑衅直至正面威胁我:要叫人打死我、弄死我全家,还威胁我老公。2016年6月24日,赌场老板娘李秋燕还和我房东说:要叫看赌场的人打死我,弄得我们一家人生活不得安宁,我多次报警说开设赌场的人要对我下手并说明了他们明目张胆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也没有用,所以我说是莲都公安指使他们迫害我。

  27、2016年7月1日我在北京市久敬庄服务接济中心被黑社会暴力抬上车打,还故意帮我裤子扒掉,羞辱我(有浙江金华访民陈汝妹亲眼目睹可以证实)久敬庄的民警和保安也阻止了他们的流氓行为,黑社会还跟久敬庄的民警发生冲突,我被打的小便失禁,左眼球挫伤、半边头麻木,我没钱作进一步治疗。(现在左眼视线模糊,有北京同仁的病历可以证实)

  28、2016年7月6日,我眼睛被打不见好,去北京同仁医院看,因暑假我9岁和10岁的小孩没人带,一起去北京。8月3日晚23点我们在久敬庄被暴力绑架,当时我俩小孩在我自带的爬爬垫上睡觉,黑社会不容我叫醒他们,就拦腰夹腋下带走,扔进停在门口的白色面包车里(车牌号:京e48831),之后晚上睡觉我儿子经常做恶梦叫起来:“我又给扔掉了”。

  29、2016年9月3日,我送女儿读书从成都上车,想到杭州去,火车经过浙江省金华火车站时,被岩泉派出所所长杨震宇带人从火车上抬下来,带回丽水拘留了8天,把我送进拘留所,拉进拘室;拘室里已有一张特制的床放在那里:床两边大出来的地方是不锈钢栅栏,床头和床尾两边各有两个套锁,应该是控制吸毒病人犯毒瘾时用的器械,他们把我架在床上,手脚锁上,(2014年我被他们锁笼板锁了将近两个月,手脚筋脉锁坏了,一直很痛,静脉曲张也很严重。)锁上去3个小时左右,我的右脚脚趾头就瘫倒整只脚掌都抽歪掉,就这样一直锁着,我要小便叫人也没有人理我;我的双手发麻,我动一下那些在押人员就说我吵着他们了,警察就来把我右手手臂用另一付手铐拷起来,另一头挂在床头上,我受不了叫起来,在拘人员就来打我,他们也不管,就这样我一直露着肚皮像个“大”字一样从9月3日21点左右一直挂到了9月4日17点因为我来月经、小便拉到床上才把我放掉,也不给我吃喝,放下来的时候我的双手已经不能弯曲了,手背上的青筋就像蚯蚓一样蠕动,双手也直颤抖;双脚走路也不好走。在这期间,我多次气喘不上来。第二天,我的背上和屁股上被尿浸过的皮肤都发炎红肿。之后几天有些被拘人员还多次偷偷地说:“想不到最黑暗的一面给我们碰到了。”

  30、2016年10月27日我在木樨园长途客车站下车过安检刷身份证时,警报器叫起来,车站民警不让我出站,把我留在值班室,我向他们说明我是来北京信访举报的,民警说要通知地方证实,结果来了驻京办帮我领了出去,一走出车站门口,我就被暴力塞进一辆白色面包车(黄色牌照:京e48831),并被弄伤右侧胸,吃了两个月的药,还一直都痛。

  31、2016年11月14日我买了丽水至杭州的火车票,在丽水火车站被岩泉派出所所长杨震宇带人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让我去杭州信访举报。16日晚我又到了杭州,18日被强行带回。

  32、2016年12月29日我在公安部发现被人跟踪,我到妇联又跟踪到妇联,后来我到法制办又跟踪我到法制办,我打了110报警说我从早上就被跟踪,随时都有人身危险,并向在门口执勤的警察求助,警察不管,下午我去最高法院,傍晚5点左右我从最高院出来向右边走,没走多远就被一群人按倒在地后塞进一辆白色面包车里,车牌号为京eg7870,一路押运回浙江省丽水市,路上不给吃喝,不让上厕所,在最高法填的表格由于下班了也没有交,行李也没有拿回来,

  33、2017年1月7号我被跟踪了一天,天黑被跟踪得没地方躲我跑到了北京市公安局门口打了110,说我随时都有人身危险,派出所迟迟没有出警,后来东交民巷派出所民警把我带到东交民巷派出所,我向他们反映了我被跟踪和在北京曾经被多次绑架,派出所说他们管不了,要么就是通知驻京办把我带走,我说就是驻京办雇佣黑社会跟踪我的,他们会残害我,我不要被他们带走,第二天我在幸福里小区复印店复印材料,离开复印店没走几步就被一群人按倒后塞进一辆深蓝色别克车,车牌号为京pong36【这个车已经多次绑架我了】,把我拉到了久敬庄服务接济中心,天黑以后把我押上京eg7870一路押运回浙江省丽水市。

  34、2017年1月27号我晚上9点左右我走在平安里北的大街上还是有人跟踪我,我走到平安里41号门口,被人推摔倒在地上,后来绥福镜派出所以把我登记我举报事件为由把我叫到派出所,登记完了就不让我离开派出所,28号,也就是大年初一说要拘留我,他们把我送到东城拘留所,2017年2月2号出拘留所,绥福镜派出所没有给我任何法律文书,属非法关押,3号我在北京市公安局信访门口,我被几个人拦住,我打了110报警,前门派出所出警,民警警号为027554,028301,不但不解救我,还疏散围观的群众,导致我被拦我的人强行拉上车。把我拉到久敬庄接济中心,天黑后换成【京ed9569白色面包车】押运回浙江省丽水市。

  35、2017年4月24日13点左右,我被一个骑电瓶车的男青年从人行道冲到非机动车道,左转逆向行驶,对着我骑得电瓶车猛撞,我人被震得向后摔到地上,我的车被撞散架了。对方连身份证都没有,于是我报了謷,民警到现场,没有作任何勘察的情况下就叫人把他的车骑走,然后还要扣我身份证和车,我问:他违的规,撞的人,我人被撞伤了,车被撞坏了,还要被扣身份证,我说《宪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居民身份证,在我一再声明说:你要扣我身份证我就举报你,交警才塞还我身份证。2017年5月4日我到交警队去拿事故认定书,要求交警把当时发生事故的监控调出来看,第一次调取出视频,那个男青年(即肇事人)还笑起来,交警重新放第二次视频的时候,肇事人又笑得发出声来,看他的言行举止,好像这车撞得够好,交警和事故肇事人根本就不想承担什么责任。从这些可以肯定,是有人故意制造的这起交通事故。

  36、2017年5月9日13点左右,我坐动车到北京南站下车,坐106公交车想到公安部信访登记,发现被人跟踪,怕公安部信访那里人少,偏僻,不安全,在陶然桥北下了车,跟踪我的人也下了车,先到府右街向党中央邮信,我想那里总没有人敢残害我,于是我坐上了14路公交车,到府右街站想下车时,跟踪我的人和另一个人(有人叫他”梁局”应该是驻京办公作人员,但从不说自己姓啥名谁和工作单位,多次指使黑保安绑架我)拦住我,但我还是挣脱他们下了车,他们俩人叫上车上的保安一起把我给拉回到车上,府右街执勤的警察也不制止,他们还叫公交车司机把门关上,(公交车司机工作号为90007096)我向公交车司机说明了要下车到邮局邮信并请他把门打开,公交车司机就是不开门让我下车,还启动车要开走,这时车上很多人叫起来:不让她下车,打开门让我们下车,司机还是不开门。我砸了车头的玻璃门,被民警叫到府右待派出所,我一再向民警说明那两个人限制我人身自由,要带到派出所调查,民警当没听见。在府右街派出所呆到天黑时分,来了一群人把我从府右街派出所抬到了面包车上,京ed5969黄色牌照,我的衣服裤子全被撕破,他们11人一路把我从北京押运回当地,把我的身份证和车票拿走,我报了警才拿回身份证。当天晚上他们就叫人坐在我家门口,24小时轮流守着。我上哪里他们也上哪里,我气不过跟他们理论,还被他们送到拘留所关了9天。

  37、2017年7月23日,我带着我两个小孩子到北京上访,驻京办一直指使黑社会到处跟踪残害我们,不管我们到哪里都打好招呼针对我们。7月31日我们在北京市公安局门口,被东郊民巷派出所民警送到了久敬庄,赵海伦把我和我俩个小孩从北京市久敬庄的上海厅骗到厅门口,叫我在那里等他车开来接我们到旅馆去住,他刚转身,就有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冲上来把我们抬到面包车(车牌号:京eg7870)上去,一路押运回浙江丽水,近30个小时的路程,连小孩都不给饭吃,10几个男人一直抽着烟,也不给小孩下车透气,害得小孩子一直咳嗽。

  38、2017年8月7日,我又带着两个小孩子去北京上访,我上次的行李还在北京。他们还是一样指使黑社会残害跟踪我们,所有信访窗口都买断了,我和我两个小孩求告无门,流落在北京街头。8月12日我们去了府右街,被府右街民警送到了久敬庄服务中心,半夜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抬到面包车上押运回浙江丽水,车牌号为京eg5609。他们几次绑架我和我俩个小孩,还说要带我去审问我,我气不过,就把绑架我们的工具面包车的挡风玻璃敲了,以此来阻止9名绑匪逃走。岩泉派出所所长朱启东带人把我控制住,助绑匪逃脱。他们又以我损害财物为由,把我拘留了10天。

  以上内容是吴小姿此前亲自写的自述上访经历。

  39、2017年10月份,吴小姿在丽水遭多人跟踪,监视,威胁,被限制人身自由。她去超市买东西,带小孩去白云山玩,到弟弟家玩……只要一走出家门就有人跟踪。而且在她家楼下,24小时有人换着班轮流监视,限制她的人身自由。2017年10月17日,莲都公安岩泉派出所牌照为浙k85022的小车及一辆电瓶车堵住她家一楼的门口,她拍了视频。第二天,也就是2017年10月18日,这辆小车移到了门口对面,把车当成岗亭,车上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她一出门就拦住,骑电瓶车他们就用手拉住她的车把手,她打了12345行政举报热线,也没有回复。2017年10月22号晚,她拿了手机到楼下拍照取证,看到浙k85022车里的陈杰,上前质问他此前为什么要诬陷我?就被陈杰连踹三脚,被踢倒在地上,而后被两个人按住 ,手脚不能动弹;后来她老公赶下楼来,他们才把她放掉,她称肚子被踢了三脚,整个晚上都难受得要命。而陈杰的手机也是在她反抗过程中碰落在地的,并不是她将它砸在车上,在此过程中吴小姿也从未使用过手电筒,而是用了手机里的手电筒功能。他们一再歪曲事实,事件现场都有监控的,但是莲都公安故意不调取,埋没证据,他们是有意打压报复。

  40、2017年10月23日吴小姿被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行政拘留15日,10月26日被刑事拘留,12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丽水市看守所。吴小姿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一案,于2018年4月11日09时00分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一号庭开庭审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18)浙1102刑初168号刑事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判处吴小姿有期徒刑3年。

  综上所述,莲都区公安分局不但包庇纵容犯罪份子,打击报复信访举报的受害者,还破坏国家的信访政策,情节恶劣,已非人所想象;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腐败小王国,在这里无法无天,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相互保护;贪污、受贿、权权、权钱、权情、权色交易,对社会构成威胁。丽水市公安纪检更是腐败,民警张晓东把我残疾又有多种重病的哥哥打成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他们也不管。

  为此我请求上级相关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举报人:吴孔武

  2018年6月7日

  联系电话:15356388981

  联系人:吴孔武(其弟代不转发,因吴小姿被关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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