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车后备箱怎么开-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开封汽车网 2022-11-22 汽车新闻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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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砝码的天平

  天平的精确度任何衡器都望尘莫及,所以才冠以它与天相齐的美名。人民法院的法官胸配的天平标志是要求执法者忠于法律公平、公正无私地依法执法。然而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法院法官们的天平失去了砝码,他们黑白勾结、执法违法、枉法裁判。以下的案例足以说明他们践踏法律,侵害剥夺公民合法权利的罪恶行径。 案情事实; 一、以法伞保护抢劫犯罪(如此的诉前财产保全) 2005年12月29日三十余号来历不明的人,在一辆警车的开道下冲进我公司工地和库房,抢走所有的施工机械和主要物资,被抢的设备财产总价值500万余元。事发当时我因病在医院住院治疗,得知这一情况并知有公安警车在场,认为是公安的司法行为,告知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有任何反抗行为等待通知。但是时间过去三天也没有得到任何司法通知,就报案于阳泉市公安局防暴大队,数小时后得防暴队电话通知;此案郊区法院已经介入我们不好插手,你们找郊区法院吧。当日下午三点来钟,公司库房的一位青年民工到医院找到我,交给我郊区法院的几张司法文书。并说;下午三点半来开来一辆警车下来两个穿制服的,让我在这上面签字,我问这是什么东西。他们说;你别管签了字交给你们周老板就行了。我要给你打电话,他们夺了我的手机不让我打,态度十分蛮狠我很害怕,就按他们的要求在这上面签了字。郊区法院的法律文书;一张是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主要内容是,原告李家庄村委会以阳泉市双路物流公司欠款为由,用十五亩土地作为担保,提出对被告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所谓欠款的依据、十五亩土地的具体位置和土地的使用价值都只字未提。另一张是扣押令、第三张是查封(扣押)清单,上面只写着扣押装载机3台、153汽车一辆、别克轿车一辆,筛选设备一套车上所有的东西无一笔记载。就这样他们用法伞保护了一起严重的抢劫犯罪。 二、、毁灭证据 2006年元月5日,也就是查封的第二天上午我到郊区法院执行局递交复议申请时,在书面和口头都特别强调了,别克车上有公司的重要账册和票据,要求法院归还这些资料,他们根本不理睬我的要求。过一个来月有人告诉我在李家庄中学看见该车,后备箱被撬坏。该车的后备箱的锁我改装过,不能用同车遥控器和钥匙打开,只能用我自带的专用钥匙,他们不知道才把后备箱撬坏。这时我知道资料已被他们拿去,此事高自亮等人肯定参与和策划,因为他们对我的想法和要求十分清楚。只有毁灭了我公司的证据,李家庄村委会的诉讼理由才能成立,以达到非法侵占财产的目的。 三、伪造司法文书和证据 1、是黑白勾结还是伪造法律文书;我公司代理律师在案卷中调取的法院现场执行笔录中称;“你单位申请诉前保全阳泉市双路物流公司财产一案 ,我院作出2006郊民保字第5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通知你单位交出阳泉市双路物流公司财产,我院进行全保,听清了吗?”随之他们又将刚刚责令原告交出的财产,原地不动地交给原告,如果高自亮等人明知这些财产是非法抢夺的还采用法律程序,就是有预谋的合伙抢劫。如果在接到我公司的复议申请后才知道真情,那么这份执法笔录是事后补办就属于伪造。 2、伪造回复函;我公司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复议申请,可是至今我公司并未收到法院的回复函件。在律师调取的本案证据中却发现; 2006年元月二十四日给双路物流有限公司的;“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通知 ”该通知也确认“本院 于二00六年元月四日收到申请--”疑问有以下几点; (1)、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做出回复。那么法院于元月五日收到我公司的申请,应当于元月二十日之前给予回复,但通知函上的落款日期是元月二十四日。 (2)、该“通知”的送达方式;根据律师查证;是以邮政挂号方式于2006年1月25日寄出,送达地址是阳泉宾馆收件负责人,双路物流公司办公地址在阳泉宾馆吗、还是公司的负责人就是阳泉宾馆的负责人?他们送达扣押裁定能送到公司的选煤厂,为什么要寄阳泉宾馆,以上两点足可以看出这份法律文书又是后补的属于伪造。 (3)、该“通知”中说;“本院诉前保全的财产是从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处予以扣押”。在他们伪造这份通知时,他们已经知道所扣押的财产,是原告开着冒牌的警车以非法的手段抢来的,如果之前你们被原告蒙蔽不明真相可以原谅,现在他们是明知故犯是属于故意合伙抢劫犯罪。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清点财产时没有我公司负责人在场,因为你们根本就没有清点财产的过程,所有查封扣押现场的法律文书全系后补属于伪造。 (4)、该“通知”中说;“本院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由双路物流有限公司人员贾亮并无不当”。他们引用了《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该条款中就送达诉讼文书作了明确的规定;“受送达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我公司是具有法人的合法资格,根据此规定诉讼文书应送达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收。贾亮即非本公司的法人又非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更非公民诉讼案的家属。他们让贾亮签收法律文书能说“并无不当”吗? (5)、该“通知”中说;“关于别克车上有该公司的重要资料票据之问题,在本院扣押过程中,车内没有相关资料,不存在本院扣押车辆中丢失资料问题” 为什么我向你们提出最重要的是要追寻别克车上的资料时,他们连别克车都不让我见到,推说别克车找不到了,法院扣押的财产怎么会找不到呢,这能让人相信吗,别克车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他们怕人知道的重大事件,一定是在得知别克车上确有我公司与原告的往来账务中的重要票据、证据以及账册,他们与原告合伙进行了销毁。因为这些资料表明我公司为建设“李家庄寄宿制中心小学”所付出的人力物力的巨大代价,也进一步证明了原告以我公司欠其款的理由根本无法成立。 3、伪造的土地担保笔录;民诉法明确规定;“申请人应提供相应价值的抵押物做为担保”,(土地不能作为担保物)这是对申请人一种严格的制约 ,他们不但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仅用一句话;“原告以十五亩土地做为担保”该土地的位置、使用价值一字未提。查封的第二天我去法院执行局,递交了请求复议书后,当面要求他们出示我公司欠原告款的证据,他们拿不出来。又要求他们出示十五亩土地的具体位置及使用价值,他们几个人大眼瞪小眼,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充分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查核该担保物的情况,也没有查核欠款证据。几个月后律师查看案卷时却发现了有关土地的询问笔录;“该土地位置在交山”(在偏僻的荒山秃岭毫无使用价值)。显然这份询问笔录是他们后补伪造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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